沈阳市黎明增压器制造有限公司、沈阳骏朗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等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04执保12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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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104执保1270号案件名称
沈阳市黎明增压器制造有限公司、沈阳骏朗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等民事经济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沈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22 0:00:00当事人
沈阳市黎明增压器制造有限公司、沈阳骏朗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沈阳朗逸星河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王赛妮、王春英案件缘由
申请保全案件;财产保全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04执保1270号沈阳市黎明增压器制造有限公司、沈阳骏朗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沈阳朗逸星河动力科技有限公司、王赛妮、王春英:沈阳市黎明增压器制造有限公司、沈阳骏朗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沈阳朗逸星河动力科技有限公司与王赛妮、王春英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财产保全。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查封担保人一处房产。至此,沈阳市黎明增压器制造有限公司、沈阳骏朗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沈阳朗逸星河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104民初7489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十二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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