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彭芳、段华海、杨月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案件通知书(2021)川0105执429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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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0105执4293号案件名称
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彭芳、段华海、杨月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案件通知书审理法院
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成都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段华海;杨月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0105执4293号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与彭芳、段华海、杨月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彭芳、段华海、杨月海已履行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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