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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奎罚金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521执367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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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521执3674号
  • 案件名称

    卢奎罚金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贵州省大方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
  • 当事人

    卢奎
  • 案件缘由

    罚金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大方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521执3674号卢奎:本院依据生效文书(2014)方刑初字第5号刑事判决立案执行对卢奎罚金一案,执行标的计5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5000.00元。至此,大方县人民法院生效文书(2014)方刑初字第5号刑事判决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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