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全芳、刘成新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381执138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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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1381执1381号案件名称
刘全芳、刘成新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邓州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邓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刘全芳;刘成新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邓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381执1381号申请执行人:刘全芳,男,汉族,1967年3月8日出生,住邓州市。被执行人:刘成新,男,汉族,1961年3月4日出生,住邓州市。本院在执行申请人刘全芳与被执行人刘成新为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判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1)豫1381执1381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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