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树朝、谢剑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202执13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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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202执1321号案件名称
何树朝、谢剑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何树朝;谢剑波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202执1321号申请执行人何树朝,男,汉族,1969年11月12日出生。被执行人谢剑波,男,汉族,1977年6月28日出生。我院于2021年5月21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何树朝与被执行人谢剑波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执行一案,被执行人于2021年9月14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审判长 文辉审判员陈柯审判员 易 大 玄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书记员 罗 中 明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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