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忠威景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田万顷委托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陕0113民初232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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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陕0113民初23252号案件名称
陕西忠威景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田万顷委托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审理法院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西安市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当事人
陕西忠威景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田万顷案件缘由
委托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西 安 市 雁 塔 区 人 民 法 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陕0113民初23252号原告:田万顷,男,1985年6月14日出生,汉族,住陕西省彬县。被告:陕西忠威景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西安市莲湖区楼XX。法定代表人:杨欣。原告田万顷与被告陕西忠威景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7月23日立案。2021年9月2日,原告田万顷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规定,裁定如下:本案按原告田万顷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62元,减半收取计31元,由原告负担。 审 判 员 刘 霁 月 二〇二一年 九月 二 日 书 记 员 马 瑛 晨校对:王芊 2021年 月 日送达 1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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