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浩晨、刘朴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公告-1(2021)陕1002民初15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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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陕1002民初1545号案件名称
张浩晨、刘朴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公告-1审理法院
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商洛市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张浩晨;刘朴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商 洛 市 商 州 区 人 民 法 院公 告 张浩晨: 本院受理刘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届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大荆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联系地址: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大荆法庭联 系 人:张法官联系电话:0914-299XXXX 二〇二一年五月六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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