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秋爽、郭帅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381执14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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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1381执1468号案件名称
李秋爽、郭帅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邓州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邓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李秋爽;郭帅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邓州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381执1468号申请执行人:李秋爽,男,汉族,汉族,生于1991年12月19日,住河南省内乡县。被执行人:郭帅,男,汉族,生于1989年10月1日,住河南省邓州市。本院在执行申请人李秋爽与被执行人郭帅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已履行完毕生效判决所确定的给付义务,本案执行完毕。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现通知如下:本院(2021)豫1381执1468号执行案件已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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