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刑庭移送、陈文彬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202执180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202执1800号案件名称
本院刑庭移送、陈文彬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本院刑庭移送;陈文彬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株洲市荷塘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202执1800号申请执行人本院刑庭移送。被执行人陈文彬,男,汉族,1986年8月29日出生。我院于2021年9月7日立案受理的申请执行人本院刑庭移送与被执行人陈文彬罚金执行一案,被执行人于2021年9月16日已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该案已执行完毕。审判长 文辉审判员陈柯审判员 易 大 玄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书记员 罗 中 明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