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云和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蔡勇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1125执56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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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1125执568号案件名称
浙江云和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蔡勇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云和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云和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浙江云和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蔡勇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江省云和县人民法院结案通知书(2021)浙1125执568号申请执行人:浙江云和联合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 法定代表人:葛霞波。 被执行人:蔡勇,男,1987年09月21日出生,住所地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公民身份号码XXX。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 与被执行人蔡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 被执行人已经全部履行完毕,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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