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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山县产业集中区开发有限公司、雅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芦山支行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2021)川1826执异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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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1826执异8号
  • 案件名称

    芦山县产业集中区开发有限公司、雅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芦山支行等借款合同纠纷执行异议执行裁定书
  • 审理法院

    芦山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芦山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审查
  • 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
  • 当事人

    芦山县产业集中区开发有限公司;雅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芦山支行;四川华创型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中际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周安宁;周安虎;吴洲涛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芦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川1826执异8号申请人:芦山县产业集中区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思延镇草坪村3组235号。法定代表人:姜建西,系该公司总经理。申请执行人:雅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芦山支行,住所地四川省芦山县芦阳街道东风路89号。法定代表人:陈道利,该支行行长。被执行人:四川华创型材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雅安市芦山县芦阳镇灵鹫山路2-4号。法定代表人:周安宁。被执行人:四川中际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雅安工业园区。法定代表人:戴学刚,该公司总经理。被执行人:周安宁,男,1967年9月14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被执行人:周安虎,男,1964年12月25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被执行人:吴洲涛,男,1990年3月6日出生,汉族,住四川省简阳市。本院在执行雅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芦山支行与四川华创型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中际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周安宁、吴洲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芦山县产业集中区开发有限公司于2021年9月3日向本院申请变更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并提供了申请人身份证明、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确认证明及将转让事实通知债务人等证据材料。经查明,雅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芦山支行与四川华创型材科技有限公司、四川中际不锈钢管业有限公司、周安宁、吴洲涛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雅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芦山支行以(2018)川1826民初126号生效判决于2018年4月3日首次立案执行。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履行协议,(2018)川1826执218号案件按和解长期履行终结案件执行,后案件恢复执行。2021年6月23日,雅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芦山县产业集中区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编号:2021(雅商转)字01号《债权转让协议》,转让了(2018)川1826民初126号生效判决书确定的债权,并向被执行人履行了告知义务,而雅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芦山支行书面认可芦山县产业集中区开发有限公司取得该债权。另查明,雅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芦山支行系雅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下辖网点),不具有法人资格,其在雅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范围内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应由雅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商业银行对其分支机构实行全行同一核算,统一调度资金,分级管理的财务制度。商业银行分支机构不具有法人资格,在总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由总行承担”。依据上述法律规定,雅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下辖的雅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芦山支行具有管辖权,有权将下辖分支机构的债权统一进行转让。本院认为,雅安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芦山县产业集中区开发有限公司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合法有效,应予以认可。债权受让人芦山县产业集中区开发有限公司向本院提出变更申请执行人的书面申请,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的规定,申请执行人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第三人,且书面认可第三人取得该债权,该第三人申请变更、追加其为申请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综上所述,申请人芦山县产业集中区开发有限公司提出变更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的请求成立,本院予以支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第一款第十一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变更芦山县产业集中区开发有限公司为(2021)川1826执恢92号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本裁定送达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审判长 宋 燕审判员 郭 维审判员 李林清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书记员 杨美哲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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