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冀0184执1176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冀0184执1176号案件名称
合同纠纷首次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河北省新乐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当事人
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新乐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184执1176号关于武凯旋申请执行赵朋阳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08月31日立案执行,并于2021年9月1日按照申请执行的标的和要求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来源:百度“马 克 数据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朱福亮、吴旭恋等应小妙英人格权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2021)浙1024执1571号之一 下一篇 郭海洋其他执行裁定书(2021)沪0112执114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