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案由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黑2721执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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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黑2721执213号案件名称
其他案由首次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黑龙江省呼玛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黑龙江省呼玛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郑某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黑龙江省呼玛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黑2721执213号郑某:本院执行郑某罚金一案中,被执行人已自动履行,执行金额6000.00元,罚金已上缴,本案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已自动履行完毕,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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