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正元、林娜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1024执恢5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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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川1024执恢522号案件名称
唐正元、林娜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威远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威远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唐正元;林娜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1024执恢522号林娜、唐正元: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川1024民初141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林娜与唐正元其他合同一案,执行标的: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执行费。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唐正元已全部履行完毕,且诉讼费已在(2020)川1024执632号案件中追缴完毕。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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