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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正元、林娜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川1024执恢5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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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川1024执恢522号
  • 案件名称

    唐正元、林娜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威远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威远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
  • 当事人

    唐正元;林娜
  • 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四川省威远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川1024执恢522号林娜、唐正元: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18)川1024民初1414号民事判决书,执行林娜与唐正元其他合同一案,执行标的: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执行费。在执行中,被执行人唐正元已全部履行完毕,且诉讼费已在(2020)川1024执632号案件中追缴完毕。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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