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尹中江与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官庄村村民委员会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京0111民初11960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京0111民初11960号
  • 案件名称

    尹中江与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官庄村村民委员会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北京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1 0:00:00
  • 当事人

    尹中江;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官庄村村民委员会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京0111民初11960号原告:尹中江,男,1977年5月18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丰台区。被告: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官庄村村民委员会,住所地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官庄村。负责人周洪生,书记。本院在审理原告尹中江诉被告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官庄村村民委员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原告尹中江于2021年9月1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撤回对被告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官庄村村民委员会的起诉。本院认为,原告尹中江自愿撤回对被告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官庄村村民委员会的起诉,不违反相关法律规定,应予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原告尹中江撤回对北京市房山区琉璃河镇官庄村村民委员会的起诉。审判员  隗爱卿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书记员  李长凤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