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执行案件   
[0] 评论[0] 编辑

龚建喜、陈久钢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2021)新2901执保1701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新2901执保1701号
  • 案件名称

    龚建喜、陈久钢财产保全执行实施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阿克苏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阿克苏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0 0:00:00
  • 当事人

    龚建喜;陈久钢
  • 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市人民法院查封、冻结、扣押财产通知书(2021)新2901执保1701号龚建喜:        本院根据你(单位)提出的财产保全申请,经审查,已作出(2021)新2901财保272号民事裁定书,依裁定书并依此保全了被申请人的财产,(具体详见附表)。你(单位)若需要续行原保全措施的,必须在保全期限届满三十日之前向本院提出续行书面申请,否则,因逾期提出申请而导致上述保全措施自动失效的法律后果,由你(单位)承担。        特此通知。        2021年9月19日        (请在申请执行本案生效法律文书时提交本件)        附表:        序号权利人保全财产保全实施时间保全期限到期 时间1陈久钢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宿县支行尾号:7570, 冻结 10133.45元2021年9月14日12月2022年9月14日2陈久钢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宿支行尾号:1561,冻结 9737.55元2021年9月14日12月2022年9月14日3陈久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竹县永胜镇营业所尾号:9100,冻结  3886.29元2021年9月14日12月2022年9月14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