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全建军、马云金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湘0724民初1460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湘0724民初1460号
  • 案件名称

    全建军、马云金民间借贷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临澧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临澧县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
  • 当事人

    全建军;马云金
  • 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临澧县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湘0724民初1460号原告:全建军,男,1970年5月4日出生,汉族,住临澧县。委托诉讼代理人:胡义志,湖南芙蓉(常德)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马云金,男,1964年4月2日出生,汉族,住临澧县。原告全建军与被告马云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8月2日立案后,全建军于2021年9月10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全建军的申请符合法律的规定,不损害他人利益,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准许全建军撤回起诉。本案受理费2050元,减半收取1025元,由全建军负担。审 判 员 齐先方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法官助理 陶伊琳书 记 员 游雅钧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