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万军、长沙市芙蓉区众鑫通讯设备租赁服务部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02执90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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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102执9066号案件名称
朱万军、长沙市芙蓉区众鑫通讯设备租赁服务部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沙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朱万军;长沙市芙蓉区众鑫通讯设备租赁服务部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案 件 执 行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02执9066号申请执行人长沙市芙蓉区众鑫通讯设备租赁服务部与被执行人朱万军租赁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经审理终结。申请执行人于2021年8月18日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已生效的(2021)湘0102民特46号民事裁定书,2021年8月31日,申请执行人申请结案。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的规定,通知如下:本案的执行结案方式为执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内容全部执行完毕。本案执行程序宣告结束。审判员 朱阿军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书记员 袁 璐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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