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光华、贵州锦屏县福誉东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2628执恢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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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2628执恢55号案件名称
黄光华、贵州锦屏县福誉东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锦屏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锦屏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黄光华;贵州锦屏县福誉东木业有限责任公司案件缘由
劳动争议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2628执恢55号黄光华、贵州锦屏县福誉东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申请执行人黄光华与被执行人贵州锦屏县福誉东木业有限责任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252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6025.85元,剩余的案件款申请执行人自愿放弃。本院已将该案件款16025.85元汇入申请执行人黄光华指定银行账户。至此,申请执行人黄光华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黔2628民初196号民事调解书及(2018)黔2628执307号、(2021)黔2628执恢55号执行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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