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长顺罚金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1227执恢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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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1227执恢91号案件名称
杨长顺罚金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新晃侗族自治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杨长顺案件缘由
罚金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1227执恢91号杨长顺:本院依据本院(2018)湘1227刑初145号刑事判决书立案执行的罚金一案,你应交纳罚金2000元。本案首次执行时已划拨你银行存款303.80元,你于2021年9月9日交纳了罚金1700元,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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