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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宏、焦雨林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鲁0202执27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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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鲁0202执2795号
  • 案件名称

    王宏、焦雨林婚姻家庭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青岛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2 0:00:00
  • 当事人

    王宏;焦雨林
  • 案件缘由

    婚姻家庭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鲁0202执2795号申请执行人:王宏,女,汉族,住青岛市市北区。被执行人:焦雨林,男,汉族,住青岛市市南区。关于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焦雨林抚养纠纷一案,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法院作出的(2017)鲁0202民初3596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焦雨林主动履行判决书确定的法定义务,并向我院缴纳执行费人民币2xxx元,至此,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二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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