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孙某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781执保10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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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781执保103号案件名称
王某、孙某等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凌海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凌海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王某、孙某、傅某1、李某某、曹某某、张某、高某某、凌海市某某贸易有限公司、孙某某1、傅某2、孙某某2、孙某某3、锦州市某某饲料有限公司、凌海某某商贸有限公司、锦州市某某禽业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凌海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781执保103号王某、孙某、傅某1、李某某、曹某某、张某、高某某、凌海市某某贸易有限公司、孙某某1、傅某2、孙某某2、孙某某3、锦州市某某饲料有限公司、凌海某某商贸有限公司、锦州市某某禽业有限公司:你们之间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标的共计161365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保全到位1613650.00元,至此,王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781民初1969号民事裁定书已保全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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