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丽、刘婷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424执16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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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1424执1626号案件名称
李丽、刘婷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柘城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柘城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李丽;刘婷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柘城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424执1626号申请执行人:李丽,女,1967年1月20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柘城县。被执行人:刘婷,女,1988年3月3日出生,汉族,住河南省柘城县。本案在执行李丽申请执行刘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经申请人申请进入执行程序后,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文书送达后,被执行人刘婷已按照(2021)豫1424民初3623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履行完毕,(2021)豫1424执1626号案件执行完毕。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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