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志江、赵建长等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2072执恢7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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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粤2072执恢747号案件名称
吴志江、赵建长等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中山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吴志江;赵建长;蓬江区耕耘五金加工厂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2072执恢747号吴志江、蓬江区耕耘五金加工厂、赵建长:申请执行人吴志江与被执行人蓬江区耕耘五金加工厂、赵建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执行完毕,本案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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