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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志江、赵建长等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粤2072执恢7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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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粤2072执恢747号
  • 案件名称

    吴志江、赵建长等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中山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吴志江;赵建长;蓬江区耕耘五金加工厂
  • 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东省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粤2072执恢747号吴志江、蓬江区耕耘五金加工厂、赵建长:申请执行人吴志江与被执行人蓬江区耕耘五金加工厂、赵建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执行完毕,本案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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