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亮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321执保6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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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321执保622号案件名称
于亮借款合同纠纷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台安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台安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于亮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台安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321执保622号于亮、闫明:于亮与闫明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保全标的共计75625.00元。经本院立案保全,现已强制保全到位元至此,于亮(申请保全人)向本院申请保全的(2021)辽0321民初3119号裁定书已全部保全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潘秀环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书记员 王志刚 关注公众号“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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