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宇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184执46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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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0184执4606号案件名称
天津市宇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新郑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天津市宇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184执4606号本院立案执行申请人天津市宇奇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江苏南通二建集团有限公司劳务分包合同纠纷一案,[(2021)豫0184民特724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履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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