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大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综合审判庭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桂0681执保296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桂0681执保296号案件名称
广西大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综合审判庭其他案由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东兴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东兴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广西大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综合审判庭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桂0681执保296号本院综合审判庭:你庭移送的钟家柱与广西大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何宗朝执行保全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已解除保全措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鄂尔多斯市田园都市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岳林在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内0603民初1009号 下一篇 黄正根、湖南乐家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劳动争议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湘0102执559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