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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耀丹、刘成志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121执保7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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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0121执保756号
  • 案件名称

    张耀丹、刘成志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开阳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开阳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
  • 当事人

    张耀丹;刘成志
  • 案件缘由

    财产保全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121执保756号张耀丹、刘成志:张耀丹与刘成志财产保全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95096.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完成如下保全措施:1、已冻结被保全人刘成志开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户62×××41,以195096.00元为限额进行冻结,实控金额4863.30元;2、已冻结被保全人刘成志中国农业银行账户62×××61,以195096.00元为限额进行冻结,实控金额31868.05元;3、已冻结被保全人姚昌勇财付通支付账号085e9858e0400c952eae6d563@wx.tenpay.com账户,以195096.00元为限额进行冻结,实控金额6123.72元。以上账号冻结期限均为一年(2021年8月27日至2022年8月27日)至此,张耀丹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0121财保399号民事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黄 维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书记员 罗海芳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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