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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杰为、新野县自然资源局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329执21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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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豫1329执2109号
  • 案件名称

    刘杰为、新野县自然资源局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新野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新野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
  • 当事人

    刘杰为;新野县自然资源局;刘杰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新野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329执2109号新野县自然资源局、刘杰:申请人新野县自然资源局与被执行人刘杰为行政处罚一案,经本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刘杰现已履行完毕。至此,申请人新野县自然资源局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豫1329行审24号行政裁定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郭义丹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书记员  赵 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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