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静丽、周凤海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104执359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0104执3590号案件名称
徐静丽、周凤海等买卖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沈阳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8 0:00:00当事人
徐静丽、周凤海、张琦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沈阳市大东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104执3590号徐静丽、周凤海、张琦:徐静丽与周凤海、张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至此,徐静丽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辽0104执3590号案件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 来自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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