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光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通知书(2021)苏0722执327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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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苏0722执3270号案件名称
苗光辉其他案由首次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江苏省东海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当事人
苗光辉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江苏省东海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苏0722执3270号苗光辉:关于被执行人苗光辉罚金一案,经本院立案受理执行,现苗光辉已缴纳罚金15000元,本院作出的(2018)苏0722刑初259号刑事判决书确定的罚金内容已执行完毕,案件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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