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凤斌、姚翠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0121执24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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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0121执2453号案件名称
曹凤斌、姚翠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开阳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开阳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曹凤斌;姚翠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开阳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0121执2453号曹凤斌、姚翠:本院依据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黔0121民初2711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受理了你(单位)民间借贷纠纷(执行)一案,执行标的:10000元及利息。执行过程中,查明:姚翠已于2021年7月5日用微信支付方式直接给付曹凤斌案款5000元;又于2021年9月11日主动缴纳案款5224元(含2021年6月2日至2021年7月5日利息35元,2021年7月6日至2021年9月10日利息34元,执行费55元)。本案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通知如下:本院(2021)黔0121执2453号执行案执行完毕,现予结案。特此通知。审判员 王 军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书记员 秦小梅 更多数据:搜索“马克数据网”来源: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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