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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德国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283执13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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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283执1397号
  • 案件名称

    刘德国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庄河市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庄河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刘德国
  • 案件缘由

    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庄河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283执1397号申请执行人:刘德国,男,1959男11月1日出生,汉族,辽宁省庄河市人,现住庄河市。委托代理人:包生贵。被执行人:大连越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庄河市吴炉镇吴炉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83959946939J。法定代表人:安利佳,系该公司经理。申请执行人刘德国与被执行人大连越橘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土地承包经营权出租合同纠纷一案中,在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履行完毕本案案款、执行费,本案执行完毕。特此通知。执行员  林晓龙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书记员  张靖翊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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