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春青、焦作市马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0804执6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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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0804执633号案件名称
杨春青、焦作市马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焦作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杨春青;焦作市马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焦作市马村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0804执633号杨春青、焦作市马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杨春青与焦作市马村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50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16日将该款转付给杨春青。至此,杨春青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豫0804民初203号判决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更多数据: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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