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洪哲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726执145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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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726执1453号案件名称
朱洪哲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辽宁省黑山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辽宁省黑山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0 0:00:00当事人
朱洪哲案件缘由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宁省黑山县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726执1453号朱洪哲:本院执行的朱洪哲罚金一案,被执行人朱洪哲已主动缴纳罚金2000.00元,本案现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日 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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