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智奡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103执5312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湘0103执5312号案件名称
彭智奡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长沙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当事人
彭智奡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103执5312号彭智奡:本院(2021)湘0103执5312号移送执行你上缴罚金纠纷一案,根据本院刑事审判庭移送执行申请,依据本院作出的(2019)湘0103刑初888号刑事判决书于2021年9月9日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承办人:彭勇书记员 :李蔚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徐福太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624执2082号 下一篇 陈忠焕与镇江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青岛工程分公司、镇江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首次执行裁定书(2019)鲁0202执29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