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正国、隋志强等承揽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681执恢36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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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681执恢366号案件名称
谢正国、隋志强等承揽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东港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东港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谢正国、隋志强、隋志刚、任延安案件缘由
承揽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东港市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681执恢366号谢正国、隋志强、隋志刚、任延安本院执行申请执行人王德军与被执行人谢正国、隋志强、隋志刚、任延安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已全部履行完毕。本案已执行完毕。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审判员 高玉滨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书记员 李巍巍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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