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佟成业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冀06执57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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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冀06执571号
  • 案件名称

    佟成业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河北省保定市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6 0:00:00
  • 当事人

    佟成业
  • 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
  •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六十四条第1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执 行 案 件 结 案 通 知 书(2021)冀06执571号佟成业:佟成业罚金一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1)冀刑四终字第117号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本院于2021年8月23日立案执行。执行过程中向被执行人佟成业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被执行人佟成业亲属于2021年9月5日自愿代被执行人佟成业履行了(2011)冀刑四终字第117号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三万六千元罚金义务。本院已将罚金上缴国库。本院认为,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11)冀刑四终字第117号刑事判决书判处佟成业的罚金内容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64条第(1)项规定,现通知如下:(2021)冀06执571号案件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六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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