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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芳田、强瑜欣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甘1221执68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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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甘1221执683号
  • 案件名称

    陈芳田、强瑜欣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成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成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
  • 当事人

    陈芳田;强瑜欣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甘肃省成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甘1221执683号申请执行人:陈芳田。被执行人:强瑜欣。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2021)甘1221民特7号民事裁定书,于2021年8月23日立案执行申请执行人陈芳田与被执行人强瑜欣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强瑜欣送达了案件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责令其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送达后,被执行人强瑜欣未主动履行,本院依法冻结并划拨被执行人强瑜欣名下的中国工商银行(卡号:2711××××4686)账户金额4550元(其中执行款4500元、执行费50元),其中执行款4500元已支付申请执行人陈芳田。本案现已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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