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县福建三力汽配行、平潭子豪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湘0923执恢26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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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湘0923执恢264号案件名称
安化县福建三力汽配行、平潭子豪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安化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安化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安化县福建三力汽配行;平潭子豪实业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湘0923执恢264号申请执行人安化县福建三力汽配行、被执行人平潭子豪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安化县福建三力汽配行与被执行人平潭子豪实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完毕,湖南省安化县人民法院(2020)湘0923民初265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内容已全部执行完毕。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第(一)项,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本案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关注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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