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高伟、周青霞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729执2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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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豫1729执2213号案件名称
邢高伟、周青霞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新蔡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新蔡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5 0:00:00当事人
邢高伟;周青霞;丁雷朋;时志学;河南新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河南省新蔡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豫1729执2213号河南新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邢高伟、周青霞、丁雷朋、时志学(被执行人):河南新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被执行人邢高伟、周青霞、丁雷朋、时志学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88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全部执行到位。本院已于2021年9月15日将该款转付给河南新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至此,河南新蔡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人)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豫1729民初5236号民事调节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五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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