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华、欧昌清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2628执4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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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黔2628执415号案件名称
张华、欧昌清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锦屏县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锦屏县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当事人
张华;欧昌清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2628执415号张华、欧昌清:关于申请执行人张华与被执行人欧昌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5125.00元,其中:案件款15000.00元,申请执行费125.00元。至此,申请执行人张华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2628民特57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及本院(2021)黔2628执415号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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