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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华、欧昌清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黔2628执4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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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黔2628执415号
  • 案件名称

    张华、欧昌清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锦屏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锦屏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7 0:00:00
  • 当事人

    张华;欧昌清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贵州省锦屏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黔2628执415号张华、欧昌清:关于申请执行人张华与被执行人欧昌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15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15125.00元,其中:案件款15000.00元,申请执行费125.00元。至此,申请执行人张华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1)黔2628民特57号民事裁定书确定的全部义务履行完毕及本院(2021)黔2628执415号执行案件全部执行完毕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七日 微信公众号“马克 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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