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黎斌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桂0302执13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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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桂0302执1333号案件名称
于黎斌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桂林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4 0:00:00当事人
于黎斌案件缘由
其他案由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桂0302执1333号于黎斌:本院执行于黎斌罚金一案,经被执行人于黎斌自动履行罚金及违法所得共计50000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案件立案、结案问题的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该案按执行完毕方式结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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