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区)智造园、安徽睿通服饰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决定书(2021)皖0404执360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皖0404执360号案件名称
安徽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区)智造园、安徽睿通服饰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决定书审理法院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淮南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安徽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区)智造园;安徽睿通服饰有限公司案件缘由
租赁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二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三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四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五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淮南市谢家集区人民法院执 行 决 定 书(2021)皖0404执360号本院在执行安徽淮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区)智造园区管理委员会与安徽睿通服饰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中,经查,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规定,决定如下:将安徽睿通服饰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本决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
附件列表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如果您认为本词条还有待完善,请 编辑
上一篇 钟明玉、闫成甫其他案由首次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豫1729执2125号 下一篇 邓某举、李某帮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黔0525民初28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