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某某、张某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781执恢25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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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辽0781执恢250号案件名称
毕某某、张某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凌海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凌海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当事人
毕某某、张某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凌海市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781执恢250号毕某某、张某:毕某某与张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9000.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强制执行到位9050.00元,其中,本金9000元,执行费50元。本院已于2021年9月9日将该款转付给毕某某。至此,毕某某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20)辽0781执211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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