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香仁、赵黎江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2021)浙0683执恢140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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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
(2021)浙0683执恢1406号案件名称
陈香仁、赵黎江买卖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通知书审理法院
嵊州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嵊州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7 0:00:00当事人
陈香仁;赵黎江案件缘由
买卖合同纠纷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浙 江 省 嵊 州 市 人 民 法 院结 案 通 知 书 (2021)浙0683执恢1406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2021)浙0683民初1966号民事调解书,于2021年9月17日立案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陈香仁与被执行人赵黎江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赵黎江已全部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至此本恢复案件及初执案件(2021)浙0683执1824号已全部执行完毕。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七日 百度搜索“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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