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振伟、何铁军等民间借贷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2021)辽1282执1266号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案件编号
(2021)辽1282执1266号案件名称
罗振伟、何铁军等民间借贷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审理法院
辽宁省开原市人民法院所属地区
辽宁省开原市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裁判日期
2021/9/13 0:00:00当事人
罗振伟;何铁军;苏畅案件缘由
民间借贷纠纷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宁省开原市人民法院执 行 裁 定 书(2021)辽1282执1266号申请执行人:罗振伟,男,1961年1月15日生,住开原市。被执行人:何铁军,男,1982年06月11日生,住铁岭市清河区。被执行人:苏畅,女,1983年04月26日生,住开原市。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罗振伟与被执行人何铁军、苏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需长期履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六项规定,裁定如下:终结(2021)辽1282执1266号案件的执行。本裁定送达后立即生效。审判长 崔广强审判员 周柏恒审判员 陈 明二〇二一年九月十三日书记员 宋永强 微信公众号“马克数据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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