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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建军、李明洋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2021)辽0522执恢24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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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522执恢247号
  • 案件名称

    王建军、李明洋借款合同纠纷恢复执行执行通知书
  • 审理法院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桓仁满族自治县
  • 案件类型

    执行案件
  • 审理程序

    执行实施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王建军、李明洋
  • 案件缘由

    借款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桓仁满族自治县人民法院结 案 通 知 书(2021)辽0522执恢247号王建军、李明洋:王建军与李明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申请执行标的共计51045.00元。经本院立案执行,现已执行到位51045元至此,王建军向本院申请执行的(2018)辽0522民初2022号民事调解书已全部执行完毕,现已结案。特此通知。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六日 来自:www.nlaw.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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