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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明军、陈忠新等开设赌场刑事二审刑事裁定书(2021)辽06刑终1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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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辽06刑终115号
  • 案件名称

    杜明军、陈忠新等开设赌场刑事二审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辽宁省丹东市
  • 案件类型

    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刑事二审
  • 裁判日期

    2021/9/16 0:00:00
  • 当事人

    杜明军;陈忠新;张博雨;陈刚;张力;刘忠诚;曹春阳;史东;田野;宋吉;金龙
  • 案件缘由

    开设赌场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年)》: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刑 事 裁 定 书(2021)辽06刑终115号抗诉机关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检察院。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杜明军,男,1988年4月21日出生于辽宁省凌源市,硕士文化,无职业,户籍所在地辽宁省凌源市,捕前住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2020年11月14日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辽宁省丹东市看守所。辩护人刘官棠,辽宁云舒律师事务所律师。辩护人冷传武,辽宁云舒律师事务所律师。原审被告人陈忠新,男,1985年8月27日出生于黑龙江省漠河县,大专文化,无职业,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捕前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2020年11月15日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辽宁省丹东市看守所。原审被告人张博雨,男,1992年8月5日出生于辽宁省凌源市,中专文化,销售职员,户籍所在地辽宁省鞍山市台安县,捕前住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2020年11月14日因涉嫌犯开设赌场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辽宁省丹东市看守所。原审被告人陈刚,男,1984年8月30日出生于天津市,大学文化,医师,户籍所在地天津市红桥区,捕前住天津市红桥区。2020年11月14日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被取保候审,2021年4月2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辽宁省丹东市看守所。原审被告人张力,1987年12月16日出生于江苏省南京市,大专文化,无职业,户籍所在地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捕前住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2020年11月14日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辽宁省丹东市看守所。原审被告人刘忠诚,男,1987年9月13日出生于广东省佛山市,大学文化,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公共服务综合事务中心雇佣人员,捕前住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2020年11月14日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辽宁省丹东市看守所。原审被告人曹春阳,女,1990年2月26日出生于辽宁省盖州市,初中文化,无职业,户籍所在地辽宁省盖州市,捕前住辽宁省营口市鲅鱼圈区。2020年11月14日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辽宁省丹东市看守所。原审被告人史东,男,1987年11月9日出生于辽宁省凌源市,高中文化,无职业,户籍所在地辽宁省凌源市,捕前住辽宁省凌源市。2015年8月27日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2020年11月14日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2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辽宁省丹东市看守所。原审被告人田野,男,1982年7月21日出生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大学文化,电焊工,户籍所在地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捕前住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2020年11月15日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2月22日被逮捕。2021年6月4日被取保候审。2021年8月6日经本院决定被取保候审。原审被告人宋吉,男,1983年8月6日出生于上海市,初中文化,无职业,捕前住上海市浦东新区。2020年11月14日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被刑事拘留,2020年11月21日被取保候审,2021年4月22日被取保候审,同年5月8日被逮捕。现羁押于辽宁省丹东市看守所。原审被告人金龙,男,1988年5月27日出生于辽宁省沈阳市,大学文化,美术培训从业人员,户籍所在地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现住辽宁省大连市沙河口区。2020年11月14日因涉嫌犯开设赌场罪被取保候审,2021年4月22日被取保候审。2021年8月6日经本院决定被取保候审。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审理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杜明军、陈忠新、张博雨、陈刚、张力、刘忠诚、曹春阳、史东、田野、宋吉、金龙犯开设赌场罪一案,于2021年6月1日作出(2021)辽0602刑初68号刑事判决。宣判后,被告人杜明军不服,提出上诉。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检察院以丹元检公诉诉刑抗[2021]1号刑事抗诉书提出抗诉,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以丹检一部支刑抗[2021]Z6号支持刑事抗诉意见书予以支持。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1年9月13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辽宁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官修建华、检察官助理初锋出庭履行职务,上诉人杜明军及其辩护人刘官棠、原审被告人陈忠新、张博雨、陈刚、张力、刘忠诚、曹春阳、史东、田野、宋吉、金龙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本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三)项之规定,拟裁定如下:一、撤销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2021)辽0602刑初68号刑事判决;二、发回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审 判 长 崔大勇审 判 员 董泽军审 判 员 张 轶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四日法官助理 高宝丽书 记 员 尤亭丹 来源:马 克 数 据 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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