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库-法学学习  > 所属分类  >  民事案件   
[0] 评论[0] 编辑

李志敏与程秀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2021)京0108民初29905号

目录

案件信息编辑本段

  • 案件编号

    (2021)京0108民初29905号
  • 案件名称

    李志敏与程秀清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 审理法院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
  • 所属地区

    北京市
  • 案件类型

    民事案件
  • 审理程序

    民事一审
  • 裁判日期

    2021/9/9 0:00:00
  • 当事人

    李志敏;程秀清
  • 案件缘由

    合同纠纷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

裁判文书正文编辑本段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民 事 裁 定 书(2021)京0108民初29905号原告:李志敏,女,1985年5月20日出生,汉族,住海淀区。被告:程秀清,女,1969年2月9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海淀区。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松,程秀清之夫。原告李志敏诉被告程秀清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2021年6月1日立案。原告李志敏于2021年9月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本院认为,李志敏现申请撤诉,符合法律规定,本院予以准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准许李志敏撤诉。审判员 赵 倞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书记员 关永秋 来源:百度搜索“马克数据网”

附件列表


0

词条内容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解决具体问题
(尤其在法律、医学等领域),建议您咨询相关领域专业人士。

同义词

暂无同义词